文◎孫梓評
二十歲以長篇《岸上的心》出道,持續創作散文、旅記、童書,卻始終沒有荒廢對小說的熱情,《不在一起不行嗎?》是張維中第九本長篇小說;也是他首次以男同志為主角,二十三萬字篇幅,橫跨二十五年時空,鋪排出兩個青春時節相遇而後分離的男孩,當重逢於人生中段,曾經爍爍耀眼的初戀,還能延長保鮮嗎?「過去沒寫長篇同志小說,因為我希望同志角色可以如異性戀角色般自然而然出現在故事中。」如今出手,他說,「我已經寫了好幾本長篇,沒試過以同志為主人翁,可以嘗試一下。其次,同婚合法了,這是非常新鮮的主題,值得一寫。最後,我發覺自己對青春期記憶愈來愈陌生,如果要寫,這可能是最後的機會。」

重建九十年代青春舞台
於是小說第一部「光芒」將時空搬回連網路都還沒普及的一九九四,「一個比較取巧的原因是它等同於我的成長。一九九四年我讀高三,那幾年台灣經歷解嚴後的甦醒,性別議題、同志議題,也漸漸沸騰起來。」而敘事軸縮至大約半年,從高三下開學前的寒假到聯考,「原本還希望可以控制在三個月內!可能讀英文系時,讀到不少三一律作品,使我一直很羨慕,能在一個極短時間內,一個固定的場景,卻把細節說得極好。」
原打算只以五萬字處理的第一部,人物表和章節大綱列完,就發現想說的東西太多,「既然要寫,是否可以用比較專注的方式,把細節表現出來?」於是身為同代人的我,在故事中重溫了早已煙散卻仍歷歷在目的中學住宿生活,面對聯考的苦境,熱門次文化讀物與廣播節目,以及,整本小說的重要線索:大量流行音樂。「音樂是最容易入手的懷舊工具。比如我生活在東京,從銀座走回家的路上,突然聽見耳機傳出蘇慧倫第一張專輯,就會想起當初聽到這首歌時發生的一切。」然而小說只有文字,沒有旋律,「我不想只是抄歌詞,試著利用人物性格和環境描述去結合歌名,或許能達到我要的效果。」

第一部裡,除了兩名少年的互動,還有一條頗有《YOUNG GUNS》神采的副線,是補習班老師性侵案,最終被學生合力揭發,「構思第一部大綱時,我反省過去所寫的小說缺少某些驚爆點——小說讀下來,可能人物、對話還滿有趣,但沒辦法構成更大的格局。我想要有一個戲劇的高潮點,又不希望流於刻意。」為了合情合理,且對故事發展有益,「應該跟性別議題相關,於是挑選了性侵。現在性侵似乎是常見的社會事件,難道過去沒有嗎?過去應該有,但資訊封閉,很多事情沒有浮上檯面。」張維中說,「我刻意安排女同志角色被男老師性侵。在『霞中』那看似和樂融融、沒有性別認同問題的『平行世界』裡,這也是一份提醒,讓主角意識到世界並非如此友善。」
形塑四十世代可能的天真
來到第二部「等待」,像午後在電影院待了兩個小時,離開時發現天色已暗。張維中拿手的青春小說之外,另一標誌性風格的都會小說隨之登場——昔日憧憬愛情的男孩變為職場小主管,感情看法也有了移動,卻得尷尬面對眾人催婚。
「寫第一部,難題是如何重建已消失的時代場景,第二部的困難則是我人根本不在台北,要怎樣寫出角色置身現場的臨場感?」這也是他近期作品中,罕得與東京無關的一次,「過去無論是寫台北或東京,都即時反應我在那城市生活所思所想;這次像站在瞭望台俯看台北變化,說不定因為這份距離,小說人物的互動,也變得有些不同。」

第二部同樣有巧妙的時空設定:台灣同婚合法後,闊別二十年的兩位主角重逢,劉駿光短暫返台半年,將於耶誕節前返美,「殘酷的是,時間開了他們一個玩笑,把兩人個性顛倒過來。很幸運可以重逢彼此,同婚也合法了,過去的夢中情人還主動追求,何晉合反而卻步。他經歷過失敗的戀情,當他四十歲,可以把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,如果要接受另一個人的感情,無論是生活空間或生活模式,勢必得妥協或讓步,那種心理掙扎是我非常感興趣的。」
大概也沒人料想到,要開始第二部前,「我遭遇一個困境:小說人物的年齡設定。如果要寫同婚,故事勢必得發生在二○一九年五月,但他們就會是四十多歲的大叔。我有點遲疑自己能否處理好四十世代的愛情?」
所幸韓劇《機智醫生生活》及時出現,「剛好跟我當時在寫的小說,人物性格有一點點類似,劇中人物是四十世代,當然他們也必須面對大人世界殘酷的一面,看待愛情跟生活時,心中仍有非常孩子氣的成分,那也是他們的魅力所在。於是我才覺得,應該沒問題,可以繼續寫下去。」

「光芒」和「等待」亦是嵌在書中的密碼。知者很快能辨認,這兩個題目出自張清芳專輯。「《光芒》專輯主打歌叫〈men’s talk〉,是這本書英文書名的由來,九四年前後還沒有太多同志icon,張清芳曾因這首歌歌詞中的曖昧描寫,引發男同志的聯想。」同時,「光芒」也等同小說中少年們青春燦爛模樣。「我曾考慮第二部改用張惠妹專輯。最後還是選擇張清芳《等待》。「等待」很切題——到底誰在等誰?是否其實何晉合根本忘不了劉駿光?而劉駿光也在等待可能追回何晉合的那一天?」
一般說來,時移事往,就算不是從經驗汲取教訓,感情變為世故,人也往往在時間打磨中愈濁愈鈍,此書透過命運結構的安排,卻彷彿暗示:愛的天真不應該隨著年紀增長而褪去,相反,你可以因為年紀得到智慧,找到把握天真的方法。張維中說,「四十歲世代天真的純愛,它存在嗎?存在的。」
虛構的情節,真實的慰藉
二○一八年四月,嗅聞到同婚可能發生,張維中動筆寫《不在一起不行嗎?》。「寫第一部時,時間比較緊繃,因為工作量大,必須掐出所有零碎時間使用。」小說家的熱情是不可小覷的,「常常在家裡寫完一段,接著得上班、採訪,或有飯局,我用Pages軟體,雲端可以同步,一搭上地鐵,我就打開iPhone接著寫,甚至連跟好朋友聚餐都很想快點結束,回家繼續寫。」他形容那是一種「被小說附身的感覺」,「有時我踩健身車,一邊用iPad看寫好的段落,一看就不得了了,我就要修稿!」甚至給自己安排假期,飛到曼谷、首爾,「仍然帶著電腦,挑間咖啡廳,寫我的小說。」

二○二○年一月終於完成第一部。「我原本沒打算那麼快開始第二部,但新冠肺炎疫情帶給我人生無常的緊迫感。如果故事沒寫完,我總是有點遺憾,剛好出差工作歸零,也沒辦法出國,這一年總要有些東西留下來,最迫在眉睫的事就是把第二部完成。」二○二○年二月寫至當年底順利竣工,於是有了書腰上那句:「說完這個故事,不再寫小說也無遺憾!」
其實我偷笑。大概我比誰都知道,長久以來,他有多麼「需要小說」。不只是「讀小說」,而是「寫小說」,不能單純視為書寫熱情,更像「出口」般的存在。「因為我生活非常平凡、不戲劇化,或許這是好事。但如果我可以創造一群人,他們活得比我精采,過著我沒機會擁有的人生,這種想像力的滿足,小說可以達到。」自稱從小就喜歡看變魔術,「所以我寫小說,著迷以假亂真的感覺。我喜歡的電影或偶像劇,大多建立在真實基礎上,人物明明是虛構的,故事卻可以如此觸動人心。」因此,他一次次摶捏那些有聲有色的人物,編織令自己也心折的情節,「說不定讀我小說的人,生活跟我一樣無聊;或是小說人物遭遇的挫折,是他們正在經歷的,可以從小說中得到一份慰藉。」
就像,他一直記得,很久很久以前,有天從台北信義區電影院看完一場連片名都忘了的電影,卻有一種感動充盈胸口、久久不散,「想要製造那種感動,就是我寫小說的動力。首先要能感動我,書出版之後,要是也能感動其他人,就皆大歡喜了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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